食物業牌照申請、續牌及牌照轉讓
代客申領各類食物業牌照及相關證書,包括普通食肆牌照、小食食肆牌照、食物製造廠牌照、新鮮糧食店牌照等。亦可處理續牌、牌照轉讓,以及 UBW1/2、CAT1/2、符合規定證明書、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、通風抽氣設備證書、樓宇結構安全證明書等。我們協助制定申請時間表與所需文件,由合資格顧問跟進至牌照批出。
新牌申請包含工作
牌照類型判斷與建議、申請表格填報、建議設計圖則按不少於 1:100 比例繪製並一式三份呈交、符合政府租契條件聲明書、與個案經理及各部門聯絡、代客出席申請審查小組會議與實地視察、履行發牌條件期間的進度匯報、安排查證視察至領取暫准或正式牌照。
牌照轉讓(食牌轉名/頂手)包含工作
核對現有牌照條件與批准平面圖是否與現場一致、預備原持牌人及新持牌人身份證副本與牌照副本、辦理無僭建物證明書、填報轉讓申請表格、安排新舊持牌人親身到分區辦事處會面簽署。批則圖遺失需向分區食環署補領,一般需約二至四星期,必須預留在時間表內。
續牌及變更
續牌前的消防安全規定核查、加建設施或擴充座位的圖則修訂、更改持牌人公司名稱、增設外賣或供酒項目等變更申請。
適用對象
首次申請食肆牌照的創業者、頂手現有餐廳需要轉名的接手人、需要續牌或修改牌照條件的現有持牌人、計劃開設中央廚房或食品工場的營運者。
最常被忽略的一點
轉讓不成功的個案,多數不是文件問題,而是聯絡不到原持牌人、股東拒絕配合簽署,或現場已加建爐具與批准圖則不符。建議轉讓程序全部辦妥後才付清頂手費尾款,保留議價籌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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